今年31省份一把手就反腐做公开表态 七位书记撰文

10.09.2014  20:00

法制晚报》记者根据公开报道整理发现,今年以来,31个省份“一把手”均在公开场合就反腐进行过表态。他们通过会议讲话、接受媒体采访、报刊撰文、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说出自己的反腐“心声”。其中,有7个省份省委书记在《求是》撰文谈反腐。“落实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等语句出现频率最高。

31个省份的省委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就反腐问题表态时,都提到了“主体责任”。其中,甘肃省委书记说的最多,在上半年的公开表态中,“主体责任”一词出现了至少68次。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蔡霞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在反腐中必须依托制度反腐,并把它作为治本的方略。用好的制度来管人,而不是用人来管人。

两新任书记履新先表态反腐

法晚记者整理公开报道发现,新任省委书记履新,在谈到今后的工作、方针时,一般都会表明自己对反腐的决心。

坚决力戒‘四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这是8月31日下午新任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的履新讲话。

9月1日,原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就任山西省委常委、书记。在当天山西省委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王儒林就提出,要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今后如果有打着我的旗号或以我亲友名义在山西办私事、谋私利的,不仅不能办,还要坚决依法查办。”这也是王儒林山西履新后第一次亮出自己的反腐“宣言”。

官员履新谈反腐,在去职时,反腐依旧是个绕不开的话题。

据《吉林日报》报道,王儒林在离开吉林前夕曾寄语吉林全省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干净干事,守住底线,为官有为,苦干实干等。

9月1日,中央宣布袁纯清不再担任山西省委书记。当天,其一篇题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的文章在《求是》杂志发表。这也成为袁纯清以山西省委书记身份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

袁纯清在文中表示,党委领导对反腐有重要责任,“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力不足,腐败分子就得不到严惩,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就难以形成,正气正义就难以伸张。”法晚记者注意到,袁纯清今年已经两次在《求是》发表文章谈反腐,上一次是在7月份。

今年以来,31个省份的“一把手”均通过会议讲话、接受媒体采访、报刊撰文、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说出自己的反腐“心声”。其中,通过会议表达反腐态度的方式最为普遍,在省委常委会议、纪委会议上,书记们大多会谈一些反腐看法并表态。还有一些省份的书记选择通过专访、撰文等方式“发声”。例如,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等7个省份的省委书记都在《求是》杂志撰文谈反腐。

新疆、河北、四川、甘肃、山东5个省份的省委书记在中纪委网站上的刊文,也都明确提出对待反腐必须“零容忍”。此外,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还做客中纪委网站在线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谈反腐。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表态,要设好“高压线”,念好“紧箍咒” ,扎好“铁笼子”。

31省份书记公开齐表态“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发现,今年以来,31省份“一把手”分别在不同场合发言和表态强调反腐,“落实主体责任”、“零容忍”、“守住底线”等都是表态的频率词汇。

其中,“主体责任”出现的频率最高。甘肃省委书记说的最多,在上半年的公开表态中,“主体责任”一词出现了至少68次。

什么是“主体责任”?《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主责就是首责,就是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是首要任务、重大责任。

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表示,党委主体责任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书记们如何认识?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表示,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好坏主要取决于主要负责人,如果不敢承担这一点,主体责任落实就会出问题。在9月4日,湖北省连夜召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视频会议上李鸿忠如是说。他特别强调“这一议题事关重大”。

怎么落实主体责任?绝大多数省份的“一把手”都公开表示要把自己的“责任田”种好。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加强责任追究,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为了促进责任落实,省委书记们还对下属进行约谈。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省直部门党委书记。

江西省则是由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一对一”约谈11个设区市的市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25个省直单位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此外,云南正在制定完善主体责任的考核机制,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要求全省各州市党委书记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廉,实现届内全覆盖。此外,云南还将修订完善“一案双查”规定。

书记驳反腐影响经济发展论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网络上出现了反腐败影响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清廉为官与事业有为相矛盾的说法。

对于这种说法,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上表态说,抓发展与抓反腐不能对立。此类所谓的“影响论”、“矛盾论”是荒谬的,做一个清官与成就一番事业并不矛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反腐败斗争“两手抓,两手硬”。

李鸿忠说,必须坚持“力度统一论”,即抓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力度有多大,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就有多大;同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力度有多大,抓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力度就有多大。李鸿忠曾表示,高压之下,一些干部怕担当,做庸官、混官、懒官,这同样是不正之风,不仅纪委必须予以监督,而且必须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进行电视问政等,让庸官、混官、懒官没有市场,倒逼官员们干事创业。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做客中央纪委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一些地方内耗严重,不敢抓反腐败的问题。

7月17日,在江西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体会议上,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说,有人担心高压反腐影响干部士气和队伍稳定,认为严管干部影响发展环境——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

强卫表示,严肃惩治腐败分子,要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干部创造更好的干事成长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增强,“老虎”、“苍蝇”不断落马,体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和魄力。 党委“一把手”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在党的规章制度中早有明确规定。

如果“一把手”能够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敢于抓反腐,不懈抓反腐,自然能够切实贯彻执行中央精神,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反之,就容易造成当地腐败蔓延、政治生态恶化。

今年8月12日,吉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时任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曾表示,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看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一把手”抓反腐的作用可见一斑。

未来反腐将从制度上实现分权

盘点各地“一把手”的讲话,不仅能看出他们对查处腐败的明确态度,也释放出一些重要的信号。涉及下一步反腐措施,各地书记的表态包括制度建设、操作落实、查处范围、查处力度等方面。

8月18日,贵州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指出,抓紧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定期报告、述职述责、谈话督导、检查考核、签字背书、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赵克志接受专访时称,在惩治腐败方面,贵州牢牢把握“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要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等,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绝不允许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8月15日,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出席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和省委巡视机构领导干部会议,并就未来一段时期湖南的反腐和巡视工作发表讲话,要求强化主体主责,抓紧内设机构调整,将机构、人员和力量向监督办案一线倾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监察体制机制,促进“纪律监督”与“行政监察”双轮齐驱、相辅相成。

湖南省委书记前述有关讲话,提出纪检和监察要“双轮齐驱”,正透露了反腐体制改革这一端倪。有专家认为,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反腐败体制,将从主体上实现分权,职能上区分明确。

海南省委六届六次全体会议8月1日在海口举行,会上通过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该《意见》根据海南实际情况,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着力点,明确要坚定不移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意见措施,以惩处和遏制腐败。(记者 王婷婷 实习生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