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一总支召开“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
按照学校党委部署,为抓实抓细“两学一做”第三个专题的学习讨论,结合工作实际,10月26日上午,机关一总支在6教3楼会议室召开“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校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机关一总支书记杨渝君主持。
学习会上,首先由学校后勤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华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解读辅导报告,报告从“依法治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义”“全面从严治党与四个全面的关系”“问责条例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党纪与法律的责任形式相互分开”“纪法分开,党纪严于法律”“党纪的道德标准比法律高”“党员守纪状态前于公民守法状态”“执纪程序先于执法程序”“党纪规定的内容广于法律规定的内容”“党纪规定的义务重于法律规定的内容”“党纪追责早于法律追责”等十一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了详实而透彻的解读。杨渝君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思想上加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出台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四种意识”,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支部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思想认识和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二是要行动加力。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压紧压实、落细落小主体责任。三是要行动自觉。希望总支全体党员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进一步加强对党章、《条例》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做四讲四有党员;要勤于自省,深刻剖析工作、思想上的问题,将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要敢作敢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
随后,杨渝君组织学习了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以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讨论了《机关一总支“五创五带头”共产党员示范岗标准》;在本次学习研讨会中还就正在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有关精神进行了学习;会议最后杨渝君对总支“两学一做”第三专题学习作了部署,并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