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杀害邻居一家三口孕妇也不放过 一审获死刑

19.11.2013  11:18

2012年12月24日早上7点多,金东区孝顺镇南仓村发生一起惨案。一家三口被害,包括奶奶、怀孕8个月的媳妇以及仅19个月大的孙子(本报《浙中城事》曾连续报道)。

昨天,金华市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曾发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曾发火被带进法庭时穿着黄色的囚服,身材瘦小,皮肤黝黑。

去年12月24日早上7点左右,曾发火发现自己的电视接收天线被弄坏了。之前,因为自家电视太吵,他和隔壁的张某一家发生过口角。曾发火立即认定,肯定是张某一家搞的鬼。随后,他便与张某的母亲吵了起来。

她上来推我,我拿起一把铁锤砸过去。”曾发火交待说,他接着又冲进张家,将正准备起床的张某妻子李某摁在床上。李某大声呼救,他用铁锤将其砸晕。张某仅19个月大的儿子看到这一幕,吓得大哭,曾发火怕引来其他村民,将孩子杀死。之后,他又回到自己家,找出一把刀,再次进入张某家,在宋某和李某及孩子身上又补了几刀,然后逃离现场。

在山上躲了四天后,去年12月28日,实在忍不住饥渴的曾发火下山找水喝,被民警抓获。

法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失去母亲、妻子和儿子的张某坐在门口的垃圾桶旁边,不停地吸烟。一直到法官宣判,他始终眉头紧锁、一言不发。他的家人抹着泪告诉记者,“我们没提出民事赔偿,只想让凶手早点伏法。人都不在了,再多钱也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