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力争一季度规上工业增长11%
今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目标按“两个高于”确定,即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年预期目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意见》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产销衔接和市场开拓、加大企业培育帮扶、积极帮助企业融资、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生产要素保障、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等方面,对一季度工业经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奖励补助一季度开工重大项目
《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七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论证储备一批、引进洽谈一批重大产业发展项目。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工业领域。
《意见》提出,对在一季度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和一季度竣工投产新增工业总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重大项目,给予奖励补助,适度向一季度技改投资和工业投资完成情况较好的市(州)倾斜。力争一季度开工建设420个、竣工投产420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
对于产业园区建设,《意见》提出,“51025”重点产业园区要力争集中投产和开工一批企业项目,确保一季度全省产业园区投资额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
发布《四川名优产品推荐目录》
《意见》还鼓励企业走出去,组织开展“川货全国行”活动。对以省政府名义主办、协办或参加的大型经贸活动的公共费用给予补助,鼓励市、县财政对本级政府主办或参加的大型经贸活动的公共费用给予补助。
《意见》表示,促进“四川造”名优特新产品销售,组织开展各类地方性促销活动,繁荣会展和节假日消费市场,办好各类购物节。发布《四川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支持和鼓励《目录》产品进入政府采购项目和保障房、市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医疗招标、文化公益项目。对《目录》产品生产企业2014年一季度在省内外中心城市设立直销店或在大型卖场(超市)设立专卖区给予奖励。
资金困难企业可用承兑汇票付电费
在企业培育帮扶方面,《意见》提出,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优化大企业大集团“直通车”服务。协调解决大企业大集团生产经营中的突出困难。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市场、有订单、就业稳定,一季度较快增长的大型及重点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或票据贴现费用补助。
支持流动资金困难的重点企业2014年一季度适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电费、天然气费、铁路运输费。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批准,可以按规定予以延期缴纳税款。
开展多层次多方式银政企对接
在帮助企业融资方面,《意见》提出,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平台的银政企对接,开展重点优势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专题银企对接活动。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提高对有订单、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对有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一季度对工业企业和项目的新增贷款额不低于2013年同期水平。加大对小微工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积极推动直接债务融资,拓展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产业园区企业参与“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用好用足保监会相关政策,引导保险资金投向我省重点项目和优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