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名男子因传播全能神被判刑三年

05.06.2014  19:42
阆中全能神组织解析 制图刘逸兴

  “全能神”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邪教组织,已于1995年被公安部依法取缔。但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制作大量邪教宣传品,组织人员传播邪教。2013年9月25日,南充阆中市警方就侦破了一起宣扬邪教的案件。4日,记者从南充阆中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在今日已对组织、传播邪教人员赵某进行了审判,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组织

  分级敛财教内会员要上交财物

  2008年前后,南充阆中市天宫乡人赵某,开始信奉“全能神”教,2013年2月,赵某开始担任“全能神”教阆中柏垭教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当地邪教传播,发展信教者。邪教的聚会由赵某通知,也是由赵某带领,负责收受大家捐献的钱和接待“上级”,安排“上级”住处。

  赵某安排平时聚会的时间和地点,他们原则上是每半月聚会一次,从他开始参加聚会到被抓获大概已聚会16次,每次聚会人数不等有时3三四个人,有时七八个人。

  2013年2月赵某当负责人后,由他向“上线”的人,购买学习机器和卡,以及从“上线”处复印资料给教会的成员。“卡上的内容很多,要看完卡上的内容要两个月时间。”赵某说,教会还设有联络员,负责传播福音,主要工作是交接“上收下发”的宣传资料、卡片等,有时接送“领导”下来检查工作。

  赵某平时会要求教内会员上交财物,通过他再上交给“上线”。“上线”来检查时,会先查看赵某所收财物的清单,清点财物后,将清单烧毁。

   聚会

  又唱又跳宣扬不花钱能治病救人

  赵某称,他负责联络“上面”的人,接受“母卡”并将卡内的“全能神”资料复制给本教会的信徒,收受信徒的钱粮并保管。每次聚会,他一般都通知福音执事,福音执事再负责联系下面的人,他一般不亲自传教,只是把任务下达给骨干,由骨干去传道。

  召集信徒聚会一般是在阆中柏垭场教徒家中,聚会时一般是组织大家学习全能神的资料、教授教会人员如何发展新人和如何逃避处罚,逃避处罚就是如果被警察抓住不能出卖教会和教会成员。

  据了解,赵某在聚会时教大家宣扬信“全能神”可不花钱治病救人,同时,他要求信徒每人每月最少要发展一个新人。2012年12月,各地出现公开宣扬“世界末日”时,教会就通知教员,到柏桠场新市场街上聚会和传福音,又唱又跳宣扬“全能神”救世人,拉人入教。

   传教

  拉人入教“发展人数多得平安多

  据调查,教内人员陈某在教会负责传福音,配合赵某做“配达”的工作,他曾经与赵某一起接待过“上级”,“上级”是一个40多岁的女人,从来不透露姓名。

  “入教以后,教员都互相不问名字,一律按感觉喊姐姐妹妹、哥哥弟弟。”陈某称,聚会多的时候有五、六个人,每隔一两次,都换一两个新人进来一起学教。在调查时,陈某称,柏垭教会成员约15个人,赵某为“上线”,教会主要宣扬信神,要他们大家都发展信徒,发展的人越多,自己得到的平安越多,反对神,不信神的人便不能得到平安。

  另一教内成员张某告知警方,信教一年多来,她见过一起学教的大概有八九个人,很多她不清楚名字。“活动一般是由赵某组织的,负责给她们读教义。参加活动时,一般都是上午九十点钟,自行前往约定好的地方学教。”张某称,后来,教员提出到她家组织学教,让她提供场地,每个月5日、15日、25日,十天一次,组织学教。

   审理

  传播邪教被判有期徒刑

  2013年9月25日上午10点,赵某等人在柏垭场镇一居民楼集体传教时被民警现场抓获,民警在现场查获传教用的学习机三台、内存卡五张。经民警清点被现场查获的五张内存卡内有邪教电子书刊2331份、“全能神”邪教视频3344部、“全能神”邪教图片65张。10月12日,赵某被南充阆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被执行逮捕。

  今年年初,检察机关对赵某提起公诉。南充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明知“全能神”教是国家取缔的邪教组织,仍秘密召集他人非法聚会、传播邪教反动宣传资料及理论,扰乱社会秩序和危害社会稳定。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没收学习机3台和内存卡5张。 旷心怡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虎

(原标题:传播“全能神” 阆中一男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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