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两翼”:在新常态下全面推进治理现代化
——学习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体会
·李后强
当前,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都处在重要的历史关口。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和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里程碑式的重要会议。省委站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两者统一研究、同步部署,是对全局的精准把握和深邃考量。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是推动发展的两个轮子,互为“姊妹篇”,“两个重点一个主题”,形成了“一体两翼”的有效治理体系,把原则之治转变为规则之治,充分体现了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是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对治蜀兴川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一体”就是治理体系,“两翼”就是两个《决定》。省委书记王东明的重要讲话,系统阐释了两个《决定》的基本考虑、主要精神,把两者的内在关系作了全面梳理和精彩点评。我们认为,“一体两翼”把依法治省与从严治党合二为一,把法律与纪律、党内与党外、党员与群众、法治与德治、治标与治本、硬性与软性、当前与长远等实现了全覆盖、大统筹,形成了严密有序、疏而不漏的有机整体,是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创新,至今在全国没有先例。
依法治省在于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生态,从严治党在于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者具有深刻内在的天然联系。“一体两翼”的治理体系,体现了四个关键词即“全面、科学、严格、务实”的多重内涵,彰显出严密的逻辑联系和丰富的理论智慧。
注重思想性,坚持了科学导向。两个《决定》体现了社会发展规律和党建规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思想上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首创,早在1929年,毛泽东同志主持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首次提出思想建党原则,强调党员不但要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理想信仰是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钙”,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就会出现各种出轨越界。必须坚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重点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修养,着力解决精神状态问题。我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要看到,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作风还存在不少问题,根除消极腐败现象,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此次全会通过的从严治党的《决定》,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具体化、四川化,是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加快治蜀兴川进程的重大制度设计,是我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全会的亮点,独具特色。
注重长远性,坚持了严格导向。制度具有稳定性、长远性和根本性。两个《决定》着力制度刚性打造。把制度建设贯穿在全过程,从制度上设计、从机制上健全,防止“牛栏关猫”、留有“暗门”。党纪严于国法。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以严的制度管理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把抓落实的要求制度化。必须坚持“八个务必从严”:思想教育务必从严,着力解决好“总开关”这一根本问题;干部选用务必从严,着力形成正确的导向和风气;管理监督务必从严,着力规范管班子带队伍的制度措施;惩治腐败务必从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改进作风务必从严,着力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常态;制度治党务必从严,着力创新完善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约束务必从严,着力强化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全党意志;落实责任务必从严,着力构建党委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务实管用。坚持在法律面前、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法律、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制度治党,核心在治之于行。这些规定和要求不是倡导、不是号召,而是刚性约束、必须坚决做到。
注重系统性,坚持了协调导向。依法治省和从严治党都是系统工程。各方面、各部分要衔接协调,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切实解决部门立法、相互打架等问题。建设法治四川,应该形成保证国家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完备的法规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保障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省必须牢牢把握“五大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坚持从四川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法规规章制定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司法公开,让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完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注重针对性,坚持了问题导向。两个《决定》都着力于解决突出问题。四川法治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要重点解决 “守法成本大于违法成本”、“权大于法”、“情大于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治省必须把握好“六个重大问题”: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省的自觉性坚定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推进依法治省正确方向;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实施路径,统筹做好推进依法治省的重点工作;坚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与全面深化改革相促进,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法治化进程;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推动法治和德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持党委领导、统筹推进,创新和完善法治建设的工作推进机制。在从严治党方面,重点解决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不够、日常管理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等问题。严格干部选用问题责任倒查和追究,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凡是政治上不过硬、廉政上不过关、作风上仍然我行我素、热衷搞人身依附、拉帮结伙、为官不为的干部坚决不用。既不能简单以票取人,也不能搞少数人说了算。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注重操作性,坚持了细化导向。两个《决定》都很务实,注重从实施层面、执行过程入手,把问题细化、量化。比如,要求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在抓细抓常抓长上下功夫,让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持续抓好“七项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中央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重点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庸懒散浮拖、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一抓到底、除弊铲根,真刀真枪地干。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必须勇于担当,适应作风新常态,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习惯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习惯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认真落实市县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题述职制度。
我省正处在“四个全面”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加强《决定》原文学习、加深精神实质理解,真正弄懂吃透,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而贡献力量!(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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