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27.02.2017 16:1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实施主体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鼓励发行“债贷组合”专项债券,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公租房及棚户区改造等建设融资
《四川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近日印发实施。“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在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主体责任的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这份规划是我省“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大领域,作为政府兜底和服务的依据和保障。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领域,规划提出,要推广名校分校、学区化管理、学校联盟、委托管理、对口合作等办学形式创新,健全县域内教师、校长合理流动制度和城乡学校教师交流机制,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基本劳动就业服务方面,我省将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与全国平均养老金水平的差距。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我省将在每个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县中医院),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50%的中心卫生院达二级医院标准,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将把有需求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并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于资金来源,规划提出了政府为主、多元推动的思路。在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主体责任的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扩大供给合力。如基本住房保障服务方面,规划要求确保各级财政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实施主体发行企业债券或中期票据,鼓励发行“债贷组合”专项债券,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等建设融资。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7.02.2017 16:10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