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球员涉嫌兴奋剂事件 教练球员各罚5000元

08.05.2014  13:32

        2013年9月23日,在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实施的赛外兴奋剂检查中,山东鲁能俱乐部运动员韩镕泽A瓶检测结果呈蛋白同化制剂(克仑特罗)阳性。接到阳性通知后,当事人申请进行B瓶检测,结果仍为阳性。近日,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反兴奋剂相关规定、《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免除禁赛期的相关规定、中国足球协会反兴奋剂规定及听证会结论,现拟对相关人员和单位给予如下处罚:

        一、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运动员韩镕泽给予警告,罚款5000元。要求加强对自身饮食的注意和管理,提高防范意识。

        二、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教练员王军给予警告,罚款5000元。要求加强自身反兴奋剂学习,提高防范意识。

        三、对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负担追加20例兴奋剂检查费用(20000元)。要求俱乐部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运动队的反兴奋剂教育和管理,制定可行措施,避免出现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