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四川高速公路货运、危险运输车辆临时管制

03.04.2022  09:24
收费站一角,“清明”期间四川高速公路对货运、危险运输车辆实施临时管制。高速公安供图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日电(记者刘忠俊)4月2日,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发布通告,决定从4月3日至5日期间,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通告称,管制时间从4月3日零时至5日24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4月3日8时至14时、4月5日12时至20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措施。G5京昆高速雅西段、G4218雅叶高速雅康段、G4217蓉昌高速汶马段等易发恶劣天气的高速公路路段,结合“两厅”通告及辖区实际,对货运车辆适时采取管控措施。

  通告还称,除上述时段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交通流量情况,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货运车辆,采取错峰出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上述车辆驾驶人行驶高速公路时,要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靠右行驶,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此外,运输企业应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确保相关车辆在管制时间前驶离高速公路,并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提示,强化入口管理,在禁行时段内禁止相关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通告指出,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韩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