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17.11.2015  14:09

  高毒农药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高毒农药监管,今年全省选择了剑阁、盐亭、古蔺、资中4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试点。一年来,试点县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自愿申报、严格标准、程序公开、公正遴选的原则,确定了63家定点门店,实行高毒农药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实现了高毒农药经营单位核定规范化、购买农药实名化、流向记录信息化、定点管理动态化的目标。

  一、制订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省制订了试点指导方案,对试点县农药监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试点的4县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定点门店的选定条件、创建内容和目标要求等,从1000余家农药经销商遴选定点门店63家,目标到户,责任到人、进度到月。各试点县农业部门分别与定点门店签订责任书,明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农业部门的培训、指导与监管责任。每个定点门店均把经营者、监管员和技术指导员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张贴到门店的醒目位置,把经营、监管和技术指导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纳入社会监督之下。

  二、改善管理手段,突出源头控制。各试点县利用项目资金,为定点门店和监管单位配备71台(套)的计算机、扫码枪和条码打印机等相关电子信息设备,建立了高毒农药进销电子台账,实现了进销扫码销售、实名购买,探索建立了农资经营监管平台。通过项目实施,定点门店均达到了“六个一”的要求,即一块铭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追溯体系、一份承诺书、一位明白人和一块监督牌。试点县还将农药标签售前查验与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结合,规范高毒农药进销渠道,从源头上管控高毒农药。

  三、推进规范经营,实行动态管理。试点县对农药经销门店和高毒农药定点门店经营人员进行定期轮训和系统培训1000余人次。各示范门店在出售高毒农药给购买者时,均写明或告知农药名称、防治对象、施药方法、注意事项等,从源头上防范和降低了高毒农药的安全风险。试点县在对农药经营门店经营高毒农药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制订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门店考核办法,实行定点经营动态管理,对达不到要求的定点门店,取消定点资格,追回设施设备,涉嫌违法的,依法予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