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回应“垃圾桶无垃圾”规定:非硬性要求
□文、图 信息时报记者 江月华
11月26日,《信息时报·新惠州》报道的惠州学院“垃圾桶里无垃圾”等宿舍内务评分标准引起强烈反响(详见信息时报11月26日D03版《学生宿舍“垃圾桶里不能有垃圾?”》),《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经营报》等媒体的官方微博纷纷转载。
事件引起发酵,当晚,惠州学院自律会在微信公众号上回应称:“加入此条标准主要是引导学生及时倒垃圾,避免引来蚊虫,传染疾病,并非强调垃圾桶不能有垃圾。”
反响:官媒评论直指校规弊端
本报报道出街当天,立即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除了网友们纷纷吐槽外,《人民日报》、《环球时报》、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经营报》等媒体的官方微博也纷纷转载。
其中,《人民日报》就该新闻发表微博称:垃圾桶不能有垃圾,垃圾桶岂不失去存在意义?衣服不可吊放于床头,似乎管得过宽。开展宿舍专项整治,确有必要,但是应张弛有度,把握平衡。过于宽松,学生会染上恶习;过于严苛,学生会有逆反心理。与学生形成良性互动的管理,才有生命力。
《新华日报》在报道中指出,惠州学院宿舍检查标准中的“门窗不能有灰尘,垃圾桶里不能有垃圾,检查组来临床上不能躺人”引发热议。加强规定,让学生加强自我管理,这很有必要,但不能违背以人为本的原则,变成又一种形式主义。学校出台规定,应该严谨一些,可操作性强一些。
而《兰州晨报》则就此刊发题为《“垃圾桶里不能有垃圾”属管理“洁癖”》的评论文章。文章称,透过此事,高校管理者和标准制定者应当扪心自问,他们在教会学生生活自理之前,是否应当给予学生们作为成年人的话语权尊重和自管能力信任?学生对人性化管理的呼唤和对“圈养”方式的反感,应当引发为人师表者的深度反思。
回应:仅积极引导 非硬性规定
11月26日晚,惠州学院自律会在其微信公众号“院自律会”发布题为《垃圾桶不能有垃圾?!真相是什么》的图文,回应称:“大家仔细看清楚宿舍评分标准,这个不是硬性的要求和最低的要求,而是一种良好行为的引导。”针对“垃圾桶无垃圾”的评分标准,惠州学院自律会称:“加入此条标准主要是引导学生及时倒垃圾,避免引来蚊虫,传染疾病,并非强调垃圾桶不能有垃圾。”
网友评论
@江同学:
在惠州学院自律会颁布的宿舍内务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垃圾桶无垃圾”、“门窗不能有灰尘”、“检查时若宿舍有人睡觉,则视为对检查人员的不尊重”等,确实只是“评分标准”,而非硬性规定。但当宿舍内务评分结果和学生有明显利益关系时,评分标准和“规定”的效用也是差不多的。
@熊猫丫:
宿舍管理当然要有,但管理的内容是不是应该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学生有情绪我觉得很正常,因为没有顾忌别人的感受和意见。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用青少年的方式管理会不会太简单粗暴?评分内容也有很多让人觉得很不理解的,这些东西应该拿出来让大家参与讨论投票,与其匆忙行事不如做好准备。建议开辟一个平台大家说说看法比较好。
@唐玉:
宿舍规定应该有个制订过程,不能闭门造车。应该先列个草稿,然后以班级为单位反馈意见,经过多次修改才能真正出章程,不能草率。我们学校这次出臭了虽是坏事,但也算是好事,会慢慢改进进步吧。
@天线抱抱Cc:
这有什么的,我们学校每周大检两次。床上不能放除了被子和枕头外任何东西,不能躺人不能坐人,椅子不能坐,桌子不能摆东西,厕所不能上,垃圾桶不能有垃圾,海报不能贴,挂钩不能挂,上课时间宿舍不让进出不来电,每晚十点半断电,电压更不用说了。
@叶同学:
对于学校宿舍专项整治月,我认为不一定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当检查人员到了,大家都是应付式的检查。最重要的是大家并没有任何保证,不觉得有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