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部分高校助学金评定混乱 被指长得朴实能拿钱
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四学生小励(化名)即将毕业,但近期的一件事让他颇为郁闷:原本应该发给他本人的500元校级奖学金被“充公”当了班费,花在吃散伙饭、集体唱歌等一系列班级娱乐活动上,小励心有不甘,“我自己努力学习挣来的奖学金,为什么要听由别人支配?”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标准不明确、执行过程中监管不严等原因,河北省多所高校均存在奖学金、助学金被平分甚至被挪用的现象。
□河北新闻网记者 周绍谦
见习记者 李 茜 冀晓航
几人申领全班平分 奖助学金发放混乱
近日,河北新闻网接到网友爆料称,河北联合大学09级临床学院某班级将本应按成绩、按需要分配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在班级内部平均分配,每名学生分得500元。
据该校建筑工程学院在校生张明(化名)透露,这种将奖学金、助学金平分的情况在该校并不是个例,“从大三开始,我们班就将国家级奖学金、助学金以班里几个学生的名义申请下来,等钱打到这些学生卡里后,再让他们取出来全班平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平分奖学金、助学金,还有的学校班级将申请下来的钱用于班级娱乐。邢台学院大四学生于静(化名)告诉记者,他们班的班费就是由领到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每人拿出一部分钱凑出来的。
据邯郸学院学生赵刚(化名)反映,由于家庭条件相对较差,他曾申请到国家助学金,然而2000元的助学金打到银行卡上后,他却被通知上交20%作为班费。虽然不情愿,但他还是将这部分钱交了出来,“我不想因为不交钱被同学孤立,我也想过举报,但又怕辅导员因此对我有意见,影响到正常毕业。”
记者先后采访了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大学等省内17所高校的大学生,其中河北联合大学、邢台学院、邯郸学院等7所院校有学生反映,存在奖学金、助学金被平分或挪用的现象。
标准不明监管不严 人为操作空间很大
记者发现,虽然现行的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对申请条件提出了若干要求,但由于标准不明确,无法量化,申领过程中人为评定的因素较大,加之缺乏有效监管,由此导致奖学金、助学金随意申领、乱挪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曾就读于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的宋伟告诉记者:“我们班有一位同学长得比较朴实,大家都以为他家庭条件不好,就把助学金的名额给了他,后来才知道他家是开工厂的,根本不差钱。”记者登录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时也发现,虽然在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列举出一些基本申请条件,但都比较宽泛。
一名姓张的老师曾在省内某高校担任辅导员,他向记者透露,除了国家奖学金需要按成绩排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是综合考量的,学校把名额分配到各个班级后,辅导员有权最终决定学生的受助资格。张老师说:“贫困证明这样的资料很容易开具,辅导员或班主任实际上是学生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唯一推荐人,资金是否能真正发到最需要的学生手里,有时就是辅导员一念之间的事。”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耿立鹏主要负责高校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他告诉记者,各高校向教育部门提交的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资料都是按照规定内容和格式提交,即使个别学校或教师弄虚作假,通常也很难查证。而学生在领到补助后是主动还是被迫把钱拿出来挪为他用,这种情况也不好界定。“有很多同学因为害怕影响自己毕业不敢举报,这也大大增加了我们的监管难度。”
细化政策强化监督 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虽然部分高校在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问题上乱象丛生,但一些高校也在积极探索更为具体有效的管理办法。据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副处长谷忠新介绍,该校在2008年建立了贫困生库,每年更新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人选必须是入库学生。贫困生的认定标准除了参考教育部门的要求,他们还会通过考察学生“一卡通”里的消费数据,对学生的消费水平、家庭情况进行一个辅助了解,以此得出更为客观准确的信息。
“每年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完毕后,学生处会统一发送短信,直接通知学生到账金额,同时公布电子邮件地址和举报电话,学生可匿名举报。学校曾经严厉查处过一起类似事件,给大学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现在学生们的维权意识很高。”谷忠新介绍说。
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辅导员王英有着9年的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她表示:“确保奖学金、助学金真正发放到位,更重要的是辅导员要自律。”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董金秋认为,教育部门制定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对优秀或者贫困学生给予奖励、资助,这确实在学业和生活上给予了大学生很大的激励和帮助。建议教育部门今后更加全面地考虑政策执行中的社会环境因素,从而出台更为具体、精密、系统的实施和监管办法,保障国家资金花在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原标题:谁来监管奖学金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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