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出台《政策》支持创新 设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成都高新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和解读近日出台的《推进“三次创业”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明确,成都高新区将设立每年不低于10亿元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政策》首次提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每家达30万元。高新区科技局局长林涛表示,该《政策》几乎涵盖了科技创新的全链条,大量的资金支持也体现了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决心。
支持经费最高5年7000万
为鼓励科技资源聚集,成都高新区从高校院所创新资源、科技创业资源和科技金融服务资源等方面入手,制订了相关支持政策。高新区将设立每年不低于10亿元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聚集科技资源、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其中,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千人以上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最高可获5年7000万元经费支持。
在鼓励科技型创业企业方面,成都高新区对原有的政策体系进行了完善。例如,将对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按优秀、优良、良好和合格4档,分别给予相应额度的创业启动资金。针对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对象在原来“知名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相同层次的国内外著名科学家”。“成都高新区不仅要做创新的服务者,更要做创新的发现者、参与者。”成都高新区科技局局长林涛介绍,22条《政策》中,有6条是关于如何扶持企业培育提高创新能力的。《政策》对原来实施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调整,初创期、成长期项目可分别获得最高20万、40万元的支持金额。《政策》还首次提出,将对新认定、新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奖励。
标准细化减少自由裁量权
该《政策》的主要起草单位,成都高新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在出台前,全面参考了国内多家产业园区及多个省市的相关政策,可以说在支持力度上与国内一流园区基本齐平,甚至在一些地方还有突破。
林涛总结说,该《政策》内容全面,覆盖了科技创新链条的各个环节;同时操作性强,《政策》明确了条款的约束条件,细化了具体的评估标准,按照不同档次进行资助,减少了相关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规范了资助标准。
林涛表示,该《政策》几乎涵盖了科技创新的全链条,其资金支持力度也体现了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决心,将对成都高新区不断完善的科技创新环境形成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