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原县委书记高志坚被公诉 涉嫌受贿五千余万

06.07.2015  12:55
资料图

四川在线消息(吴明远 杨德永 四川日报记者 王玉姗) 7月6日记者从自贡市检察院获悉,由省检察院指定自贡市检察院管辖的成都双流县原县委书记高志坚涉嫌受贿案,经侦查终结后,于近日以受贿罪向自贡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自贡市检察院指控称:2004年至2014年,高志坚利用担任邛崃市市长、市委书记和双流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00万元、美金390.8万元、港币355万元、欧元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212万元的黄金8公斤、价值港币86.658万元的黄金2公斤、价值人民币102万元的钻石一枚,共计折合人民币5449万余元。

在检察机关指控高志坚收受23家单位或个人的贿赂中,有17家单位或个人的请托事项都与房地产开发和拆迁、项目引进、项目过关、项目补偿款拨付有关,其余的请托事项则集中在其下属人员的职务升迁和岗位变动等方面,其收受每个单位或个人贿赂的次数,少则两三次,多则十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