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启动
14.07.2017 20:34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不只是英国,一直以来,高层建筑消防隐患都是全球性待解难题。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许多地方高楼拔地而起,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急剧增多,建筑高度不断攀升,体量和跨度越来越大,尽管这些高楼大厦是城市繁荣的标志,可一旦发生火灾,扑救之困难,损失之惨痛,常常令人闻风丧胆。6月22日,位于浙江杭州绿城物业所服务的蓝色钱江小区18层发生保姆放火案,尽管过火面积不到房屋面积的1/7,却用了1小时48分才扑灭,造成业主一母三子四人死亡的惨痛结局。
“我国高层建筑现状,数量、规模远超英国,近10年全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1万起,亡474人,直接财产损失15.6亿元。近年来,在我国北京、上海、沈阳、杭州、武汉、南昌等地,都曾发生过类似上述伦敦高层建筑火灾,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初步统计,我国目前现有高层建筑(8层以上、超过24米)34.7万幢、百米以上超高层6000余幢,数量均居世界第一。同时,因我国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初期使用了约30亿平方米易燃可燃的保温材料,一旦墙体保护层脱落、破损,遇到明火会迅速蔓延,就很容易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体量庞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危险源多、火灾荷载大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导致我国很多高楼大厦平常都是带“病”运行。为此,为期半年的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把“整治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问题、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作为重要突破点,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并曝光全国100栋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名单。
在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方面,此次综合治理工作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高层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为此要制定完善各类管理制度,负责日常消防管理。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逐幢明确“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外保温系统防火管理等职责。高层公共建筑要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明确具体的职责任务,负责本单位、本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于多产权、多租户的,将建立统一的消防管理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解决消防安全重点事项。
同时,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强常态化、规范化消防管理,将高层建筑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使用管理单位要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规定,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加强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定期委托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严格管控电源、气源、火源。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要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肖正华)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14.07.2017 20:34
故
事
我省将逐栋排查高层建筑 建立隐患台账确保不留空白
7月13日,我省召开电视电话会,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