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检查案件质量 规范律师、公证员执业行为

10.07.2014  18:39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朱孝超 黄相中 记者 张永龙) 通过案件质量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律师、公证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规范了律师、公证员执业行为。”近日,宜宾市高县司法局局长陈卫对笔者说,“案件质量检查对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水平,不断塑造律师、公证行业‘诚信服务、执业为民’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律师、公证办案质量及法律服务能力,今年7月上旬,高县司法局对高县公证处、四川高鹏律师事务所、四川鹏宇律师事务所今年上半年承办的案件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依照《四川省公证案卷质量检查标准(试行)》及律师办案质量相关规定,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中,发现律师、公证案件质量有较以前有较大提高。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符合公证程序,证明材料齐备、谈话笔录详尽,公证案卷装订整洁,公证证词用词规范,无错证、假证和不合格卷宗;律师事务所承办案件档案管理规范,案卷装订整洁,装订内容齐备。公证、律师承办的案件质量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个别案卷存在调查记录简单、卷宗材料分类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对该类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督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认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