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研究会:香港“622公投”只是民意调查
中新社北京6月25日电 (郑巧 谭雅文)“‘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香港白皮书座谈会”25日在北京召开。多位与会专家表示,香港“6·22公投”没有法律基础,只是一场“民意调查”。
20日香港有人开始针对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发动所谓的“公民投票”。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饶戈平表示,公投应该是法定的、由政府负责主持的活动。香港的所谓“电子公投”找不到法律依据,只是民间组织的收集民意的活动。
饶戈平强调,在“一国两制”下如何实行普选,是第一次尝试,都在摸索。普选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指标,普选的实施必定要有根据,所以强调了法律的作用。在基本法现行规定里找不到“公民提名”和“公民推荐”,这种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为,怎能有合法效应。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齐鹏飞表示,“6·22公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要将其看得太重,就是一个大规模的“民意调查”。但也反映香港一些人希望能在2017年真正落实行政长官普选。从这一点上来说,与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是一致的,并不对立。
齐鹏飞指出,有一家内地媒体说,非法“公投”人数再多,也没13亿人多。这个说法不太妥当,容易把13亿人与投票的人对立起来。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指出,“6·22公投”根本不符合法律,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谴责,这种自称为“公投”的话语方式要受谴责。
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大律师梁美芬也指出,6·22的投票实际不应该叫“公投”。首先中国没有公投法,基本法也没有授权香港特区进行“公投”。公投在全世界都必须是由政府举办,议题由政府审核。
梁美芬表示,6·22投票只是一个表达意见的方式,在考虑政治改革方向时,要重视。两地应该去掉不必要的误解,在减少分歧的情况下,更健康地进行政治改革。香港政改无论如何都不能牺牲香港的经济繁荣、法治精神、政治稳定和香港民众引以为傲的文明。(完)
(原标题:专家:“6·22公投”无法律依据 只是一场“民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