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香港和平游行集会的自由和权利受保障

09.10.2014  02:35

  新华网香港10月8日电(记者牛琪) 香港特区政府8日发表声明,回应传媒关于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较早时发出的声明的查询,表示香港的言论自由、和平游行和集会的自由和权利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并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属于香港内部事务。

  声明指出,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相关解释与决定,成功依法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

  声明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8月31日通过决定,确定香港可在2017年及以后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政府适当时会就普选行政长官具体办法咨询公众。

  声明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动政制发展属香港内部事务,希望外国政府和立法机关尊重这个原则。

  声明同时指出,警方致力便利所有合法及和平的公众集会和游行,同时减低这些活动对其他公众人士的影响,确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并会继续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活动。

(原标题:香港特区政府:推动政制发展属香港内部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