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助好友女儿入学被判服务社会140小时

26.02.2014  15:29
香港教育局女高官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获判社服令。图片来源《文汇报

  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教育局女高级学校发展主任袁慧妆没有申报利益,利用职权于3年前协助好友的姨甥女,入读由她督导的英文中学,昨(25日)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被判社会服务令140小时。

  裁判官指被告并无刑事记录,考虑所有案情、求情及报告后,采纳感化官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教育局局长吴克俭昨回应对案件感到难过及遗憾,强调教育局职员没有需要,亦不适宜为学生撰写推荐信,称政府会研究法庭判词后,按既定纪律程序跟进。

  任职教育局近30年的被告袁慧妆(52岁),涉于2011年7月5日至6日,即中学派位当日,利用公职获得的数据、知识或权限,转介学生X至自己管辖下,并以英文为教学语言的中华基督教会蒙民伟书院,而没有申报与X的亲戚为好友,令X有不公平利益,被告涉嫌行为失当。X原被派往“中中”九龙塘学校中学部升读中一。廉署其后在接获教育局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涉案的中华基督教会蒙民伟书院校长曾承认,中一发榜当天收到被告来电,道明来意介绍X入读,其后收到被告以教育局名义、有关X的数据传真,第二天被告亦来电跟进收生进展。

  被告现已暂时停职,裁判官曾批评被告已担任教育局学校发展主任近10年,理应知道利益申报守则。但被告的做法不但让X的优异成绩迅速直接传达校长室,副校长作供时亦承认会优先考虑有关连人士,故被告的转介使女童X获得不公平利益。

  教育局局长吴克俭昨出席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楼命名典礼后作出回应,指对案件感到难过及遗憾。他强调转校、收生原则上是由校本决定,“教育局职员没有需要,亦不适宜为学生撰写推荐信”。吴称政府等待研究法庭的正式判词后,会按既定的纪律程序跟进事件。

  袁慧妆袁昨日在亲友陪同下离开法庭时没有评论判刑,而中华基督教会蒙民伟书院亦拒绝评论案件,强调无论是谁转介或推荐,都是按既定收生程序和评分准则处理,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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