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综合电改试点方案获批

16.05.2016  19:40
核心提示:10日,发改委发布复函,原则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首批两个电改综合试点正式起步。


 

  5月1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云南省、 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原则同意《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和《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在电改综合试点的确立过程中,国家先是在去年确定了云南和贵州两个首批电改综合试点,然后在今年1月28日增加山西加入电改综合试点。


 

  发改委要求云南和贵州两个试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积极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方面改革,为推进全国面上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已经对外公开,而《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尚未对外公开。


 

  发改委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接下来我们会申请将所有与电改有关的文件汇总公开。”


 

  在大范围内开放电力市场


 

  4月18日,云南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了试点方案。


 

  云南省能源局副局长张春红对21世纪经济报道介绍,云南之所以入选首批综合电改试点,是因为云南既是中国电力最为浪费、效率最低的省区,也是中国电力最为复杂、最具战略的省区。


 

  根据《试点方案》,云南将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在操作层面,将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


 

  同时,云南将有序探索对符合准入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定交易对象、电力电量和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向电网企业支付相应的过网费,直接洽谈合同,实现多方直接交易,短期和即时交易通过调度和交易机构实现。


 

  《试点方案》提出,鼓励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签订长期稳定的合同,建立并完善实现合同调整及偏差电量处理的交易平衡机制。适应电网调峰、调频、调压和用户可中断负荷等辅助服务的新要求,完善并网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考核机制和补偿机制。


 

  此外,云南将积极参与跨省跨区跨境电力市场交易。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和省级政府间的合作协议,支持电力企业将省内富余的电力电量,采取中长期交易为主、临时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输送到区域或全国电力市场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对此,张春红解释,在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湄公河次区域里共同开放电力市场,共同配置这些资源,将有效去除云南省电力的库存,同时向南方输送云南清洁的风电、水电。


 

  完善黔电送粤交易机制


 

  “《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已报给省委省政府了,我们将争取尽快公开。”贵州省能源局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通过试点,贵州将形成独立输配电价体系,组建相对独立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同时,培育社会资本参与的配售电主体,建立规范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张应伟说。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西电东送”的重要基地,贵州还将按照市场化机制,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积极争取扩大与广西、重庆、湖南等周边省(市、区)的跨区电力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按照试点方案的部署,2016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贵州近期已经成立全国首个多股东有限公司制省级电力交易机构,该机构此前曾以内设机构的方式存在于贵州电网公司内部。


 

  4月22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对外挂牌成立,它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按公司制形式组建,总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其中前者出资80%、后者出资20%。


 

  统计资料显示,2016年,该中心已组织贵州全省941家电力用户和22家发电企业参加了年度双边协商直接交易,签约电量达356.7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