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首台套产品研制 我省最高奖500万

09.12.2016  13:14
核心提示:12月8日,记者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获悉,为促进我省重点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研制,推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尽快进入市场。     12月8日,记者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获悉,为促进我省重点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研制,推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尽快进入市场。

  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是指在我省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重大技术创新产品,包括重大技术装备成套设备和单台设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根据《办法》,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企业自愿申请认定。通过认定的,列入当年《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公告》,有效期为4年。

  《办法》提出,对列入公告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有效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的,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其中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均在省内的,奖励资金的30%奖励给研制单位、70%奖励给用户单位;研制单位在省内、用户单位在省(国)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