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饲料处到资阳市指导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08.06.2016  20:25

  6月1日,省农业厅饲料处副处长李宗明到资阳市雁江区饲料企业现场指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工作以及限期整改企业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市农业局副局长谭伟及雁江区农业局相关人员陪同。

  李宗明副处长深入雁江区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富友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禾粒饲料油脂有限公司,察看了饲料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化验室,详细查阅了企业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全程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制度、规范和记录,并严肃指出了企业生产条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尤其对正在整改的富友、禾粒两家猪油和肉粉加工企业有关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一是原料来源必须清晰,必须安全卫生,必须有检疫检验证明,必须建立原料合格供应商目录,必须向县级饲料管理部门作出安全承诺,必须建立相关的记录记载。严禁用病死畜禽、地沟油以及企业执行标准目录以外的原料加工生产。二是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厂区布局要优化调整,生产区、生活区、管理区必须分开,要配套建设消防栓和沙坑。禾粒公司厂区内的纺织车间必须限期搬出或采取有效的物理隔离措施。危险化学品(试剂)必须专柜储存、独立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并设置消防设施和警示标志。供电设施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改造,炼油设施和动力设备必须配套人员安全防护设施,并加设警示标志。要配套完善除尘防暴设施。同时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三是产品去向必须清楚。饲料级猪油只能用于饲料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必须要索取采购方的资质证明,严禁食用,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如实载明购货单位名称、日期、数量、资质、用途和采购人员等信息。以上整改内容由县级饲料管理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责成企业停产整改,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恢复生产,否则依据相关法规严肃查处或注销资质。

  李宗明副处长还与市、区饲料管理人员以及雁江辖区内的8家饲料企业负责人和质量技术人员进行了座谈。会上,李宗明副处长就饲料企业如何贯彻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严格饲料企业生产条件,二是加强原料质量安全控制,三是要自觉按《规范》组织生产,四是加强产品检验检测,五是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市、区饲料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