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 必须限期免去或辞去
成都市深化正风肃纪 切实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
对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进行限期清理,重点解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是我市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的专项方案,我市将在9月底前,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领导干部违规办企业
予以严肃查处
《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谋取私利;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与此同时,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等问题,将予以严肃查处。
结合限期清理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
违规兼职或任职
必须限期免去或辞去
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舆论一直比较关注。人们担心,这其中是否会存在以权谋私、权力寻租,会不会造成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
在此次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中,我市将对照省委组织部《严禁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的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部署要求,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清理。
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纠正。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免去或由本人辞去所兼任(担任)的职务。
同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等问题。兼职(任职)期间违规领取的薪酬,按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强化监督检查
典型案件将通报曝光
此次专项整治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对开展清理情况、存在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及审批程序进行检查。将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的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
同时,组织部门将充分运用“12380”举报受理渠道及信访、电话、网络、手机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切实发挥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等问题的监督作用。
如果发现党政领导干部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典型的案件还将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和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