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领域41个类别邀民资进入
21.09.2015 10:5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项目审批、项目用地等方面将给予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垄断领域将获得“尚方宝剑”。《意见》明确,突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三大重点项目领域,涵盖了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公共交通、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13个类别,天然气输送管道及气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收费公路、铁路、机场、公共停车场、公共租赁住房等市场关注的项目都被纳入其中。
同时,省级财政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专项资金,对全省示范项目给予融资成本补助,对市、县政府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给予激励奖补;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哪些项目适用PPP模式?《意见》提出了多条判断标准,比如,优先选择社会资本占比较高,投资占比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的项目;优先选择社会需求长期稳定、主要由使用者付费、收费能够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根据项目运营成本、产出质量、收益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服务价格且费价调整机制灵活的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明确、风险分担合理的项目等。
如何确定付费模式?《意见》将项目分为三类:对于经营性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政府不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准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补助模式,政府承担部分运营补贴支出责任;非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政府承担运营补贴支出责任。对于新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根据项目生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框架和政府投入办法等因素,可以合理选择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合作运作方式。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1.09.2015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