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第2批二级(临时)建造师信息修改人员注册证书等的通知
09.03.2017 13:07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017年度第2批二级(临时)建造师信息修改人员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2017年3月8日--2017年4月8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原件。
(一)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3月8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二)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的一级注册证书,应按上述有关要求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直接领取,也可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二级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具体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
附件: 2017年度第2批二级(临时)建造师信息修改人员名单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9.03.2017 13:07
故
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