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创新项目管理机制 开展扶贫阳光评审

20.05.2014  16:58

5月16日下午,珙县首次扶贫项目申报评审会议在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7楼行政会议室召开,县政府副县长王小阳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县扶贫移民局关于2014年财政扶贫项目申报情况的汇报,来自县财政、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交通、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家对16个乡镇、31个村申报的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逐一评审。

评审会上,专家评审组首先根据各项目申报单位的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否贫困村、近三年项目安排情况、本次是否安排整村推进项目、上报方案是否考虑贫困户等6项技术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按照“三公”原则确定项目申报单位。然后,根据项目申报方案的建设内容和确定的产业发展项目,从专业角度予以可行性分析和认真评估,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最后,由县扶贫移民局按照评审结果,分乡镇、分项目出具书面初评意见,指导项目乡镇在此基础上,从规划区域的合理性、项目建设内容的实际性、资金整合安排的有效性、工作措施的保障性以及文字数据表述的准确性等方面,对上报的规划汇总表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并编制详尽的项目实施方案。

本次扶贫项目评审,全县16个乡镇共22个村申报成功,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3个,整村推进、扶贫新村、产业扶贫项目共9个。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村产业发展、贫困户危房改造和三建三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总投资4262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50万元,整合资金683万元,农民投劳折资或自筹2029万元。

县扶贫移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将再次组织县级评审,之后报县政府审批。力争在5月30日前正式上报省市财政和扶贫移民部门备案,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王小阳副县长对评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再次强调: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任务、资金、权力“四到县”要求,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规范使用,确保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质量,发挥扶贫项目应有的社会效益和扶贫效果;二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把首先解决贫困户急、难问题作为扶贫规划的首要条件,确保扶贫政策惠及绝大多数贫困群众;三是县级相关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联系,确保项目申报不重、不漏,县级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确保2014年扶贫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工;四是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评审组意见,及时编制详尽的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更好的服务于贫困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