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出台 服务质量与收费挂钩

13.11.2014  12:31

  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并公布了《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高速公路BOT项目要严格执行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服务标准,建立运营服务质量与收费相挂钩机制。

  《管理办法》指出,开展投资人招标的BOT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高速公路专项规划、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并经审查,并且经省政府授权采用BOT方式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净资产、投融资能力、初步融资方案、从业经验和商业信誉等。

  在项目建设方面,《管理办法》指出,项目公司依法组织BOT项目建设,采用自建或代建等建设管理方式,应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批准的项目建设工期,不得擅自延长或随意压缩。项目完工后,应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未按规定组织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和试收费。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转入正式收费。

  项目交工验收后,项目公司应严格执行高速公路运营、养护、安全与应急管理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依法组织经营管理。项目公司应按规定做好养护、收费、通信、监控和综合服务等运营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营安全与应急处理机制,按规定组织实施高速公路清排障和车辆救援服务。项目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严格执行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服务标准,建立运营服务质量与收费相挂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