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出台22项措施鼓励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业创新

28.09.2014  22:32

  为推动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把经开区建成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近日,经开区出台包括创业扶持、创新支持、贷款服务、财税扶持、创业保障等22项措施,鼓励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业创新。

 

  在创业扶持方面,经开区建立大学生(科技人才)创业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为创业提供资金扶持保障。经开区建立创业孵化园,为大学生(科技人才)提供创业平台。大学生(科技人才)在没有注册公司之前需要进入孵化园办公,孵化园提供配套免费工位;大学生(科技人才)在经开区注册公司的,允许以经开区内的住房为办公场所。注册公司后进入孵化园创业的,实施“三免两减半”的办公用房租金减免政策;需要租用配套生产用房的,前3年按照120元/平方米全额租金补贴。大学生(科技人才)创业成功的(公司进行工商注册后,连续缴纳税金12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对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科技性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创办的企业招用巴中市范围内初次就业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半年的,每招用1名大学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

 

  在创新支持方面,经开区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对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办的具有发展前景的初创型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投资。创业项目获得省级部门立项或涉及科技创新经省级部门认定的,按项目所争取支持资金的10%以内进行项目配套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创业3年内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对申报知识产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全额补助。鼓励创办企业申报科技成果。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生产性项目,一次性分别按照国家级10万元、8万元、6万元,省级8万元、6万元、4万元和市级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鼓励创办企业争创品牌名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按50万元/件,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20万元/件、获得涉外注册商标的企业1万元/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按50万元/个、获得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30万元/个、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2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大学生(科技人才)开发的新产品、研发的新技术,经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认定为科技成果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在贷款服务方面,大学生(科技人才)在经开区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于团队创业项目适当增加贷款额度,可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对大学生(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申请担保贷款的,由鑫园融资担保公司免费提供担保支持。深入推进“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和“银团互动”工程,为大学生创业提供3万—20万的小额贷款服务。

 

  在财税扶持方面,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部门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行政性事业收费(建筑、餐饮、娱乐业等除外)。经认定的大学生(科技人才)创业企业,3年内财政将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存部分的全部以奖励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在创业保障方面,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大学生创业培训、实岗培训和后续服务。经认定的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实岗培训和后续服务的,按培训结业或后续服务大学生人数,给予一定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创业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可优先供地。组建创业导师团,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前景和职业生涯规划、技术开发、企业管理等服务。对创业项目实行“一帮一”的全程陪伴式服务,免费提供政策、信息和提升服务。在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大学生(科技人才)创业服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

 

  另外,大学生(科技人才)在经开区内以家庭住房为办公处所注册的,参照适用《经开区鼓励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