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出台多项措施助力“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产品销售
近日,记者从州商务投促局获悉,“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在凉山试点启动,涉及我州11个贫困县的数十家企业的45种商品已经申报并获准使用该商标。我州已印发《凉山州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加强“四川扶贫”商标的申报、管理、营运和宣传推介工作。
为推进产业精准扶贫,有效破解扶贫产品与市场对接不畅、流通成本高,产品转化率低等瓶颈问题。四川在全国首创提出“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商标适用于全省88个贫困县,涉及优质粮油、果蔬、生态畜禽、特色中药材等优质农产品及加工品、特色手工艺品、服务等十二大类。我州的金阳天地精华青花椒白魔芋农民专业合作社、昭觉县晓川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业已经成功获准该商标使用权。
“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对使用企业有着严格要求,使用产品将得到精准认定,确保销售商品来源真实。产品质量也将得到严格监管,纳入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据了解,我州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和措施,促进“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使用产品的销售。这些产品将被组织参加“农博会”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活动等,引导企业拓展国内外流通主渠道。有关部门将积极对接各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经营场所,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供销e家、天虎云商等电商平台,及山里淘、正中商城、优品汇、爱凉山、源鲜生、阿斯牛牛·大凉山春天工社等本土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对口帮扶单位,开设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铺、专店,直采直销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
我州也将从税收、金融、交通运输、人才培训等7个方面支持“四川扶贫”产品做大做强。我州将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对电商销售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扶贫产品达到一定销售数量、金额的电商平台等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对扶贫产品公益性集体商标的注册、运营、推广,由省财政将给予专项补贴。
对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生产、初加工、销售,凡是符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要全面落实。对从事农产品物流配送(含冷链)设施建设、运营的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结合凉山实际,向上级反映,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对企业购进扶贫产品公益性集体商标标识的商品,符合条件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将扶贫产品物流、销售纳入金融重点支持范围,金融机构将加大对扶贫产品物流、销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运输鲜活农产品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车辆实行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实施“绿色通道”快速通行。扶贫产品专用运输车辆免费办理安装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ETC),实现便捷、高效、安全的物流运输。
据悉,我州还将组织贫困地区农村经纪人、扶贫产品生产经营户和贫困户开展扶贫产品市场及电商专题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市场意识、创新思维、经营能力,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记者李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