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收看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直播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169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会议将向全国安全监管系统直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总结交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五项执法”、“三项监管”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重点县攻坚克难、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研讨交流新常态下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1月18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地点:主会场在重庆雾都宾馆,四川省分会场在省安全监管局二楼会议室,市、县分会场在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重庆主会场: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及安全监管一处处长,雅安市石棉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二)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二楼视频会议室:
1、省冶金地勘局、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核工业地质局、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川威集团等在蓉中央企业和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2、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一处和执法总队一支队全体人员,行政审批处、省安科院、省安全技术中心、省煤炭设计院、省职业健康协会分管负责人。
(三)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1、本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有关业务部门和安全监察执法部门的全体人员,辖区内中央在川和县属以上重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事业单位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分管负责人(名单由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2、未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及县属以上重点非煤矿山企业有关人员,就近在已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具体地点由有关市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本次会议转播工作,统筹安排参加人员,确保有关人员按要求全程参加会议。
(二)请局科技装备处做好视频调试工作;请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按会议时间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11月17日9时开机调试。
(联系人:朱雅琴;联系电话:028-86631478)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