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壮率队赴青海省调研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工作

30.07.2019  14:40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工作安排,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壮率队赴青海省调研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工作。

 

 

  青海省有5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7.7%,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省幅员面积的98%,青海省的6个民族自治州已出台实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单行条例。2019年3月,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一步夯实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制基础。

 

 

 

  调研组与青海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举行座谈会,听取了青海省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立法方面的经验做法。调研组还深入大通、门源、民和等自治县的政务服务中心、基层社区、车站,实地考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情况。叶壮在调研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借鉴兄弟省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我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为立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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