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精准扶贫工作“五落实”

29.06.2015  10:52

一、政治责任落实。

一是县委、县政府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目标明确;二是县建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乡(镇)、村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三是全面落实了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四是全方位加强《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的宣传落实。

二、脱贫规划落实。

精准定位县域重点贫困区域,精心谋划思路、目标、措施,精确发力最贫困对象。一是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在贫困村的选择上,采取全面摸底、综合比较、拉通排队、末位倒选的方式,共识别贫困村79个。按照农户申请、民主推荐、群众评议、集体审核、县级审定,村公示、乡公示、县公告的“五步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和“四比四优先”(比家庭收入,无经济来源的优先;比居住环境,住房条件差的优先;比人员结构,缺劳动力的优先;比家庭负担,因灾因病因学优先)的原则,对贫困户进行识别,全县共识别贫困人口32035人。二是精细制定脱贫规划。坚持多规合一,科学制定《秦巴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青川部分)》和36个乡镇2014年—2020年脱贫解困规划。贫困村由驻村工作队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基础上,制定幸福美丽新村规划。贫困户按照政策宣传、项目规划、干部帮扶、资金补助、技术培训、验收考核“六到户”措施,户户制定建一个生态庭院,发展一个增收产业,转移输出一个劳动力,培训一个致富“明白人”,户均年增收一万元以上“五个一”脱贫致富规划。

三、工作措施落实。

一是县委、县政府印发了《青川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县建立驻乡工作队36个,县级领导任队长,乡(镇)建立驻村工作组268个。县级104个部门帮扶到村,5000名干部帮扶到户,对贫困户全覆盖;二是面向社会公选副乡(镇)长驻特困村兼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群众不脱贫工作不脱钩;三是启动实施八大扶贫攻坚行动2015年重点实施34个贫困村和12个特困村项目建设,率先制定了《青川县贫困村脱贫标准》、《青川县贫困户脱贫标准》,明确了“扶什么”,“扶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四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确保扶贫工作顺利推进;五是创新机制“两轮”驱动,积极探索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两轮驱动”工作机制。启动实施木鱼镇、沙州镇、骑马乡、板桥乡共16村“两轮驱动”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六是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县委、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实现至2020年268个村都有集体经济项目,已启动1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工作推进顺利;七是兜底社会保障。探索建立“十大救助”制度,建立惠民帮扶中心,设立贫困救助热线,全面扶持困难群众。

四、资金保障落实。

一是将国家、省、市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扶贫资金全部用于贫困村、贫困户项目。二是县本级财政每年再预算安排3170万元投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其中,对第二轮县定12个特困村县财政每年分别预算安排45万元/村;对79个贫困村县财政每年分别预算安排10万元/村,用于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对268个村每村投入5万元,用于农村公共设施维护管理。计划2015年扶贫开发总投资可达到3.5亿元。

五、考核奖惩落实。

一是县委、县府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了县级部门、乡(镇)年度目标,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制定了单项目标考核办法;二是县委办、县政府办加大了督察督办力度;三是把精准扶贫成效作为单位个人评先进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