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政策推进小企业“入园”集约发展
(王 瑜)近日,青岛市经信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公安消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小企业产业园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办理流程的通知》,以往困扰小企业的单户用地建厂房难题得到了破解。这一政策将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入园集聚集约发展。
《通知》指出,各小企业产业园的工业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少于四层。产业园内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租用或购置的通用工业厂房,今后可化整为零分割转让。以最小分割单元为分割转让登记单位,单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跨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500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职能部门要按照要求,为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直至办理工业标准厂房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分割测绘不得违反最小分割单元要求。
市经信委创业服务处处长王世果介绍,按照集约用地要求,青岛市小企业产业园目前在建厂房普遍较大,单层在5000平方米左右,对于大量厂房需求在500-1500平方米的小微企业来讲,难以一次购建。以前没有标准厂房分割出让的政策,不能办理相关分割出让土地房产手续,影响了小企业产业园建设和小企业入园进度。刚刚出台的这一新政策解决了小企业产业园建设运营的厂房土地分割难题,必将调动社会各方资本投资建设小企业产业园标准厂房,从而解决小企业单户用地、建厂困难。同时政策中也整合了各部门办理流程并进行优化,明确了企业办理一件事要走的各个程序和提交的主要材料,实现了多部门服务的集成化,方便了企业,提高了办理效率。
据了解,目前全市在建拟建的小企业产业园共26个,规划总投资450亿元。截至2014年上半年,有19个小企业产业园开工建设,有10个小企业产业园中实现部分项目完工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