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 转移调运防汛物资保证灾区需要
17.08.2015 20:1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通知要求,各地尤其是基层行政、监测、预警、巡查、转移等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做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灾害防范工作;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基层;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生活稳定。(记者 王成栋 张宏平)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7.08.201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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