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相定工资”的合理与不合理
最近这段时间,广东东莞市南城第一国际汇一城近百清洁工很郁闷,因为“长相”竟成为决定工资高低的标准之一。年纪轻、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则为1650元,而两者工作量几乎差不多。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队长何柱坚表示,这种行为属于明显的“就业歧视”。(10月15日《南方都市报》)
在眼球效应时代,同工不同酬的“长相定工资”不可避免地会触动公众关于公平的敏感神经。从表面看,“长相定工资”忽视后天的主观努力和付出,将工资与先天因素挂钩,显然背离了机会公平的时代潮流。然而,抛开感官上的欣赏价值,其实“长相定工资”也存在着一定合理因素。
从人力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说,商场一楼人流量大又是出入口,安排长相较好的清洁工,其工作强度自然要大一些,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工资上出现差异也是一种正常现象。此外,不同的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市场竞争,“长相定工资”就是通过选择性激励的手段将一些年纪轻、形象好的清洁工人作为“脸面”展示给顾客,说到底是为了提升服务满意度。
美国作家福塞尔有本叫《格调:社会等级与生活品位》的畅销书,其中有一章节就叫“以貌取人”,里面讲了诸如“容貌”、“衣着”、“体重”、“整洁”等知识与技术。在现代社会,外貌成为社会审美的重要内容,是释放社会活力与生产力的重要力量,也是一种社会资本。从这个角度上说,“长相定工资”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
只不过,从事清洁工岗位的,大多是一些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的中老年人,既缺乏人力资本,也没有什么社会人脉,在劳动力市场中属于相对弱势群体。这种比较差异下的“长相定工资”,难免会引发部分清洁工的被剥夺感,这显然值得注意。
从长远来看,实现清洁工年龄、素质结构的优化升级是一种必然趋势,对清洁工实行差异化、个性化的激励机制也有助于提高清洁工工作的积极性。然而,“以长相定工资”尽管有一定的合理性,在执行过程中却过于生硬和冷血,自然会遭受非议。我们显然更希望用人单位能够进行多维度考量,给所有清洁工提供更人性化的工作环境。(杨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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