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应勇家乡履职印记:屡破震惊全国大案
原标题:上海市长应勇家乡履职印记:屡破震惊全国大案要案
应勇。资料图应勇的老家在仙居县,在台州出生、上学、长大,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台州人。
他的仕途也在台州起步。
1976年12月,应勇参加工作。他本有机会参加1977年高考,但因家里穷,没去参加,在老家区公所当了一名办事员,次年成了当地派出所的一名警察。
之后15年间,他从普通民警、副所长、所长,到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副处长、处长。到1992年8月调任绍兴,他已升至台州地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行署公安处处长,年龄还不满35周岁。
从台州到绍兴,到省城,再到上海任职。应勇从一名普通民警做起,做到了中国最大市的市长,其经历可谓一个标准的励志故事。
由于应勇长期在公检法系统任职,这次介绍的应勇与台州有关的一些故事,都发生在应勇在公检法领域任职期间。
1。不顾同学老领导说情秉公办案
时间:1982年
职务:黄岩县城关派出所所长
在担任黄岩县城关派出所所长时,应勇就以刚直不阿、不讲私情闻名。
浙江日报曾报道了应勇担任城关派出所所长期间的几件轶事。
有一次,城关镇一个镇委委员的儿子,纠集一些人,聚众殴斗,用菜刀砍伤数人。案发后,派出所报请上级批准,对此人实行收容审查。
在收审期间,这个镇委委员的家属,四处奔波,找人向应勇说情。应勇的一些老领导,也从中劝说。这个镇委委员本人也暗示应勇对自己的儿子从宽发落。
应勇坚持依法办事,组织力量彻底查清了这起聚众殴斗案件,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县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了判决。
另一次,应勇要查处一起开放赌场案件。当事人找了许多人为她说情,包括应勇同事的亲属,同学,甚至个别参与办案的同志也因此“手软”。但应勇坚持依法惩办。最终,这个聚赌分子被依法判处了一年半的徒刑。
在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中,城关地区发现了弄虚作假、虚报户口搞农转非的现象。这些人中,有的是机关单位和工厂的负责人,有的是应勇的熟人。
派出所内部有人提出,这些人当中,有的是搞组织人事工作的,以后我们孩子招工什么的,都要和他们打交道,让他睁只眼闭只眼。
虽然问题很棘手,但他顶住压力,下决心“开刀”。
应勇将这些违纪迁入的户口,认真地逐个查清,对不符合规定的农转非的7人,报经县公安局批准,一律注销城镇户口,把他们的户粮关系全部迁回农村。
由于秉公执法、不徇私情,1982年12月,应勇被提拔为城关镇镇委副书记,同时兼任城关派出所所长。
2。亲临一线处置大规模械斗
时间:1991年
职务:台州行署公安处处长
1990年2月中旬,台州曾发生一起震动全国的大事:天台苍山宗族纠纷械斗事件。此事曾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最终刑拘28人。
该事件涉及2个区8个乡43个村,由水坝、修路等矛盾引发,共5000余人参加。
械斗双方动用了火枪、土炮、炸药包、手雷及铁棒、木棍进行打、砸、抢、烧、杀,在国道线上非法设卡,拦截敲砸过往车辆。
5天的械斗,造成死亡3人、伤72人、被烧房屋33间、被砍果树11000多株、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
当时,应勇担任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处长。他亲临一线,果断处置,迅速控制住局面。同时,配合当地政府做工作,化解矛盾。
1991年4月,肇事村庄先后签订了“友好公约”或建为“友好村”。此后,各村关系日趋融洽和睦,当地延续数百年的宗族矛盾逐渐化解。
在1991年,台州行署公安处还在忙另一件大事。
1989年下半年开始,台州沿海外烟走私日益猖狂,到了1990年下半年,台州地区6个沿海县市都出现了走私贩私活动,且规模、价值也越来越大。
当时,玉环、温岭个别地方,全村大多数人都参与了走私贩私活动,每天的外烟走私量有4000多箱。
1991年7月份以来,台州地区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反私统一行动。以公安、边防干警为主的800多名反私人员,全方位出击。
海上查、陆上堵、市场管、捣黑窝、缉逃犯,共查获走私团伙22个、走私香烟330箱、赃款32万元及汽车、摩托、对讲机、望运镜等一大批走私工具,共取缔4个黑烟市场。
最终,台州地区所有黑烟市场都被取缔,狠狠打击了走私贩私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走私贩私活动的猖獗势头,稳定了经济,稳定了社会。
3。查处浙江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
时间:1999年
职务: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
1995年到2003年,应勇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这段时间,他常带领刑侦专家,亲临一线,屡破震惊全国的大案要案。
浙江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温岭“3•23”案件就是其中之一。
温岭“3•23”案件发生于1999年,涉案资金就高达5.03亿元,涉案人员184人。
其中,涉及党政机关干部42人,司法机关干部15人,金融机构干部10人。
涉案的67名国家工作人员中,有县处级干部17人,科局级干部22人,包括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公安局原局长杨卫忠、财政局原局长洪烈明等人。
该案主犯是被称为温岭“黑老大”的张畏。以他为首的黑社会组织在温岭等地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无辜群众,非法购买枪支弹药,为非作歹,称霸一方。
公安部的《人民公安报》2012年刊登的报道,解密了该案的侦破过程,称由于温岭市公安局原局长杨卫忠以及少数温岭民警,都已成为张畏的“保护伞”,浙江省公安厅为防打草惊蛇,以下派挂职锻炼、基层培训、调研工作等方式,秘密收集张畏的罪证。
经过为时1年有余的侦查,终于掌握确凿证据。1999年,浙江省公安厅联手上海、广东、湖北及深圳等地警方,一举打掉张畏团伙。
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应勇,正是温岭“3•23”案件专案组的负责人之一。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