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陈锡文谈农村改革:卖地发家该改了

08.03.2014  00:22

  新华网北京3月7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乌梦达 罗争光 杨玉华)“仔卖爷田心不疼,卖地发家的方式该改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当前农村改革涉及的几大热点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只要有收益,地一定会有人种

  问:现在部分地区农村空心化严重,大家担心未来谁来种粮,您怎么看?

  答:再苦再累的活儿,只要有收益,就一定会有人干。现在种粮收益不高,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确实有影响。目前我国谷物基本能满足国内需求,粮价仍然偏低。一旦供求关系趋紧,粮价就会提高。同时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种粮规模和收益都会提高,种粮就会成为体面的职业。

  上海松江区2007年开始搞家庭农场时,平均规模为130亩。几年下来,经营规模不仅没有扩大,反而降到了现在的110多亩。为什么呢?因为在政府的补贴和支持下,实行稻麦轮作一亩地每年的纯收入可达800元左右,这样一年就可赚上近十万块钱。由于收益高,大家发现这是好活,都争着干。不仅从事种粮的农民有积极性,一些在城里工作的年轻人也愿意去做农场主了。

  如果让种粮主体的收入不低于城里人,就会有人来种地。形成这种格局,不仅需要使粮价保持合理水平,还要靠城镇化逐步转移农民,为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条件。

   涉农补贴到底给谁,要算好发放成本账

  问:中央提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地也出台政策鼓励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等,不少人认为,按照中央精神,一些涉农补贴应该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对此您怎么看?

  答:对于涉农补贴,总有人说,“种粮的没拿到,没种粮的把补贴拿走了。”但是,拿不拿补贴是土地流出方和流入方经过市场谈判定下的。我们有专家学者去调研,往往是在只有一方在场的情况下听到这种抱怨,如果双方都在场,恐怕很难听到,因为在谈土地租金时他们已经协调了。还是应该更多相信农民,相信市场的办法去解决,如果政府简单下个通知规定补贴给谁,会带来土地流转价格的普遍上涨。

  我们十年前定补贴时并不是要求一定按地亩补到农民头上,而是在算了大账后,要求根据每个省的产量多少、调出量多少,折合一个系数把钱给省里,由省里选择补贴发放办法。但最后大家都采用了补贴到地的办法,这样做的成本最低。所以现在改,还需要算算补贴成本的发放账。

  现在有说法要求按农民卖粮数量多少给补贴,但现在粮食收购主体多元化了,并不是哪一家企业才能收粮,通过粮食收购主体收购量补贴农民,操作起来并没有那么简单。当然,补贴方式确实需要完善,这需要通过改革试验区探索。

   “‘仔卖爷田’的发展方式该改了”

  问:征地补偿标准提升,地方依赖土地财政发展的方式是否会面临更大压力?

  答:中国有句古话叫,“仔卖爷田不心疼”。过去地方政府之所以这么干,与政绩考核体制、注重追求短期绩效紧密相关。但在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不应该也不能靠将土地一次性卖掉过日子。地总是有限的,不能一年年持续卖下去。目前一些地方卖地收入占政府收入的比重较高,但这种发展方式难以持续,必须要改。

  完善建设用地制度,不仅要使政府有持续稳定的土地收入流,更重要的是,土地是极为稀缺的资源,必须要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发展方式。在我国这样人多地少的国家,这一点尤其重要。

   土地制度改革不能犯颠覆性错误

  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表述引发了大家的关注,有些地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出现了“抢跑”现象,您怎么看?

  答:中央要求,凡是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我们现在有240多部法律规定,改革动辄就会碰到法。面对这种情况,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办法。确实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要进行修改。比如,劳教法规、计划生育条例。但在涉及经济社会基础、事关全局和长远、影响利益格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修改一定要相当谨慎,步子一定要稳。改革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决不能犯历史性、颠覆性的错误。

  目前土地制度确实有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地方,确实需要修改完善。如何完善制度,要抓紧进行试验。中央对土地制度改革试验已经进行统一部署,今后要根据要求有序稳步推进。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这类问题,如果属于试验区内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规范地进行试验,并要做好预案。如果不是,就不能抢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