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试点营改增 四川涉1134户

02.01.2014  12:20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1月1日起,从事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开始执行增值税税制。

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四川省国税局相关人员表示,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不仅会进一步减轻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进一步降低全国范围内涉及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使这一重大改革的红利持续显现。“随着铁路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政策进一步完善,总体税负将减轻。

据了解,四川省目前共有1134户纳税人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铁路运输业43户,邮政业426户,其他从事收派服务等业务的纳税人665户。

据悉,去年8月1日以来四川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累计入库增值税22.56亿元,比按原营业税政策计算的营业税收入减少6.7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加应税服务进项税抵扣8.45亿元,合计减税15.15亿元。试点纳税人整体税负下降22.6%,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36.5%。(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