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一审开庭
2023年8月3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66万余元。
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2015年至2022年,盛光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4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盛光祖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盛光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盛光祖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四十人旁听了庭审。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此前报道:涉嫌两项罪名,73岁盛光祖被公诉(新民周刊)
73岁的盛光祖近日被提起公诉,将在陕西宝鸡受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通报,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盛光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盛光祖,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盛光祖利用担任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原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离职后利用其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盛光祖出生于1949年4月,江苏江宁人。2016年10月,时年67岁的他从中国铁路总公司退休,随后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任职。据检方指控,他在全国人大期间仍有受贿行为。
2022年3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盛光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他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经查,盛光祖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热衷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对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倚仗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