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又一水电站获环保部批复 总装机230万千瓦

11.05.2016  00:3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宇男) 记者5月10日从环保部网站获悉,拟建于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交界处金沙江上游的叶巴滩水电站,近日已获环保部批复,要求严格落实水生和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减缓不利环境影响。

叶巴滩水电站工程位于 甘孜和昌都交界处

叶巴滩水电站工程坝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贡觉县交界处的金沙江上游干流河段。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230万千瓦。工程采用堤坝式开发,最大坝高217米,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和过鱼设施等组成。

该项目实施将对该河段河流生态产生不利影响,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中,要严格落实水库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工程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32立方米/秒,在鱼类产卵期3月至4月、8月至9月下泄流量分别不低于272立方米/秒和405立方米/秒。要深入开展水库联合生态调度技术研究,重点在鱼类繁殖季节加大下泄流量,刺激鱼类产卵。

竣工后 还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针对电站建设和运行对鱼类的影响,项目将采取升鱼机过鱼、鱼类增殖放流、鱼类栖息地保护等补救措施。截流前,要在业主营地旁建成鱼类增殖放流站,放流对象为长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裸腹叶须鱼、软刺裸裂尻鱼,并根据长期监测结果调整增殖放流对象及规模。

批复要求,项目建设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控施工范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恢复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临时施工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枢纽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项目建成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运行3-5年,还将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