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7〕407号)
14.08.2017 16:01
本文来源: 发改委
《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战略任务,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努力形成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要加强《负面清单》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做好相关企业关停并转、改造升级、入园入区等工作,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有关市(州)、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负面清单》实施的支持引导、监督管理,研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有关县(市)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负面清单》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效果评估。
《负面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4.08.2017 16:01
故
事
四川首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出台
我省首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出台
四川日报网
我省首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出台
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人民政府
四川42个县(市)将试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四类产业被禁止范围最广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新华网四川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