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重污染天气扬尘治理应急工作预案(试行)》颁布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为了改善成都市大气环境质量,健全扬尘污染治理应急反应机制,确保成都市管控大气污染的目标。今(25)日,成都市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扬尘治理应急工作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试行)》)的通知。《预案(试行)》将成都市扬尘污染预警分为三个等级,并且明确每个污染等级的应对措施,指出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处置措施时,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停止施工。
扬尘污染预警分为三个等级
《预案(试行)》适用于当成都市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成都市空气质量国控监测子站空气质量指数均值大于200)时,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成都市扬尘治理工作方面启动本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由轻到重分为三级、二级和一级3个等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三级(黄色):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或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和301~500交替出现,启动三级应急预案。
二级(橙色):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范围,启动二级应急预案。
一级(红色):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以上,启动一级应急预案。
成都市市扬尘办负责接收指挥部下达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令。当收到指挥部发布的三级及以上预警信息后,由成都市扬尘办及时通知市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及时向市级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扬尘办发布指令,市级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扬尘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职责分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处置措施时
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停止施工
《预案(试行)》中明确提出了三个不同等级的应急预案的处置措施。首先由成都市市扬尘办是负责应急预案指令的下达并启动处置措施。并且对各单位应急预案处置措施的执行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信息收集,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发布预案解除或升级通知,并且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成都市城管局、成都市气象局等部门都要做出相应措施。
当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处置措施时,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严处运渣车外运建筑垃圾;组织辖区扫地车、洒水车加大出入城通道、主街干道和重点地带的清扫和冲洗除尘力度;清扫和冲洗频次至少增加2次以上等。
成都市市环保局实时发布大气监测数据及预测报告,并联系市气象局,创造条件适时开展人影增雨作业;成都市市气象局:根据气象条件,做好人工增雨准备,积极协调有关单位,适时开展飞机人影增雨行动;成都市林业园林局:收到指令当晚20时至次日凌晨1时,对所属行道树、绿化带及园林景观设施进行全面的冲洗除尘。
并且成都市扬尘办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指挥部的预警升、降级或解除指令,及时通过市城市管理局数字化指挥中心向市级扬尘治理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扬尘办发布预警升、降级或解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