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汶高速交警殉职续:失控越野1年身背31起违法记录
核心提示
伤人隧道 最多一天18起事故
2013年5月1日,两辆客车在银杏隧道失控,33名乘客受伤;今年5月3日救护车与一大货车碰撞,3人死亡、2人受伤。交警介绍,这里平均每天发生七八起事故,最多的一天发生过18起事故
肇事车辆 身背31起违法记录
这辆牌照为川A5858Q的车从2013年8月至今,尚有31起违法记录未处理———从成都市内到都汶高速,该车涉及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违章停车等多项违法
先前报道:都汶高速处理事故 25岁交警舍身救人不幸殉职
25岁的山东小伙李富龙高大、帅气。在工作中,他曾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而在7月19日中午,他却在自己的辖区内,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被飞驰而来的失控越野车撞倒而殉职。
李富龙抛洒热血的银杏隧道,已经多次成为新闻发生地。据媒体报道,这条隧道左右线全长均超3.5公里,设计之初,其行车时速是80公里。但如今,这个数值已经降低了一半,究其原因,是这短短3年间,其内已经多次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李富龙的同事说,这里平均一天都要发生七八起事故,最多的时候一天达到18起!这条隧道,为何事故多发?这与结构和地理位置有无关联?
>>追问事故
事发地:银杏隧道
进入时就很可能引发侧滑
今年5月3日23时30分左右,九寨沟县人民医院一辆运送病人转院到成都的救护车,在都汶高速与一辆因故障停在右道的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本报曾作报道)。这次事故,就发生在银杏隧道中。而当时,李富龙也参与了这起惨烈车祸的现场处置。
一年前的2013年5月1日晚上,一辆从九寨黄龙景区返回成都的旅游客车在都汶高速银杏隧道内突然失控,大巴连续三次撞击隧道内壁,水平旋转了三周才停下,横在了隧道中。紧随其后的另一辆旅游大巴为躲避前车,也失控撞上了隧道内壁。两起事故共造成33名乘客受伤。
李富龙的同事介绍说,这条隧道平均每天都要发生七八件事故,最多的一天,发生过18起事故。这里以前是全水泥路面,“特别是雨天,这条隧道内还有一些坡度,下雨路面湿滑,很容易出事。”李富龙的同事徐绍文说。除此之外,银杏隧道呈现整体较为平直,但两端入口略带弯度的形态。在驶入隧道时,如果车辆在转弯的同时猛踩刹车减速,就很可能引发侧滑事故。李富龙牺牲之前处理的一件单车事故,正是一辆商务车在进入隧道口后不久发生了侧滑。正因为此,银杏隧道的路面目前已经进行防滑粗糙处理。
成都商报记者看到,在银杏隧道,虽然限速标志随处可见,“慢行”、“谨慎”的提示也十分醒目,一些驾驶员依然没有减速,而是保持较快车速。都汶高速交警卢宇介绍说,高速交警已经把该隧道限速下调至每小时40公里。这一举措正是考虑到该隧道事故多发而做出的。“如果按照40公里时速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将降低很多。”交警表示。
肇事车辆
一年累计违法31起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肇事的陆地巡洋舰川A5858Q从2013年8月至今,尚有31起违法记录未处理———从成都市内到都汶高速,该车涉及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违章停车等多项违法。
据了解,目前,肇事越野车驾驶员余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交警控制。下一步,将等待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警方正对此次事故展开进一步调查。
>>追思李富龙
截瘫父亲:他三四岁就说要当警察
一夜过后,汶川交警大队院内,已经铺上了一层红色的“花朵”。在到汶川之前,所有人都瞒着李富龙从远方赶来的母亲张兰秀,只说李富龙遭遇了事故。“在到汶川的路上,老人一直以为目的地是县医院。虽然同样心疼,她还是坚强地说,儿子受了罪,养个月伤就好了。我们的车开到交警队,老人一下就崩溃了……”
昨天上午,李富龙高位截瘫的父亲李法全也从千里之外赶到儿子灵前,“从小他就特别懂事……”今年51岁的李法全坐眼中闪过泪光,语音越来越哽咽。“他三四岁的时候,我给他买了一件小警服,他穿上后特别神气,从此就说以后长大要当警察。”母亲张兰秀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对记者说。高中毕业时,家人都希望李富龙能够上大学,但心怀梦想的他却参了军,“他总说,男子汉要报效祖国。”2008年,就在李富龙认真备考警校的同时,李法全在老家遭遇了一次大车祸,当时伤势非常重,不过后来经过抢救总算是抢回了性命。然而脊椎严重受伤的父亲,再也无法下床。
李富龙1岁多的女儿小名叫“飞飞”,妻子陈慧说,“飞飞”这两天跟往常有些不同,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觉,老是在找爸爸。“她爸爸、爸爸地叫,我的心里简直在滴血。”陈慧哭泣起来,飞飞也哭了。
昨日,一纸唁电也送到了李富龙灵前。公安部交管局致电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惊悉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银杏中队民警李富龙同志在交通事故现场为保护群众不幸牺牲,谨对李富龙同志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请代向其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这份唁电同时还表示,希望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认真做好李富龙同志的善后和抚恤工作。
“二次事故” 如何才能有效防范
车辆故障后
不可留在车内或行车道上
在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中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处理中,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米至150米外或者路口处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而在高速公路,规定为:白天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
为尽量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在遇到事故后,首先要判断一下车辆是否能移动,如车辆仍可移动,要尽量将车辆停入紧急停车带。在车辆不能移动时,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不可以停留在车内或行车道上,而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成都商报记者 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