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成都市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支持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成都市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支持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15年成都市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支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成经信发〔2015〕7号)要求,已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两化融合典型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建设目标、需求分析、建设内容、系统设计、进度安排、效益评估等);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见附件2),以及项目执行期内企业对该项目的投入证明材料(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与该项目相关的人力资源投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支持申报
(一)申报条件
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批复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标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和认定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2.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授权机构)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达标企业、咨询服务机构与认定服务机构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三、报送要求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局组织辖区企业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联合行文上报,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各二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委网络管理与信息化推进处,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审核。
市经信委联系人:潘 洋,联系电话:61883975
市财政局联系人:徐玉虹,联系电话:61882552
附件.doc:
1.《成都市两化融合典型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两化融合典型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明细表
3.《成都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申请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