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
《通知》指出,自2010年7月以来,各地渔业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农业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五年来,全国共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86个,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知》明确了本轮“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的推荐范围、考核标准和申报程序,要求各级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将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作为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周密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考核推荐工作。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切实加强对“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创建活动纳入工作考核内容,认真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按照创建活动总体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找差距查不足,补短板改落后,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切实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级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保障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