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成都部分居民用水用气迎来“阶梯价”

28.12.2015  10:05
核心提示: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12月25日,记者从成都发展改革委获悉,目前成

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12月25日,记者从成都发展改革委获悉,目前成都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方案已通过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第一阶梯水量0-216立方米/户表·年,终端水价2.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217-300立方米/户表·年,终端水价3.8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30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终端水价6.46元/立方米。

基础气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气价,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1.8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为2.84元/立方米。

阶梯水价、气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都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凭户口簿、居住证,分别每增加一人可申请增加水量51立方米/户表·年、气量65立方米/户表·年。

此前听证会上高票通过的方案中,第一阶梯水量为0-180立方米/户表·年,第一阶梯气量为0—420立方米/户表·年。相比之下,最终方案都提高了第一阶梯水量、气量的覆盖范围,第二阶梯最高线和第三阶梯未发生变化。本次阶梯水价、气价的实施范围为,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用水、用气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