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提醒

12.06.2015  18:53
信息来源: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各相关个人:

近期,部分群众到我中心现场反映,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在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提交了注册申请,影响了个人的合法注册。经了解,系持证人有意或无意地将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泄露给他人,或由于受“高价挂靠”的诱惑、将证书出租(借)给他人使用所致。鉴此,我单位特郑重提醒并申明:

1、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相关证书(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等)信息,以防被他人获取利用,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应诚信注册,不得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照执业注册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