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划定市区无燃煤区建设范围
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灰霾天气,今年,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建成区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计划于11月底前建设无燃煤区196.684平方公里。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无燃煤区建设标准是:在划定的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
目前,郑州市建成区无燃煤区面积已达到70.978平方公里。
市内各区无燃煤区计划建设情况如下:
市内各区无燃煤区计划建设情况
面积
(平方公里)
建设范围
辖区
涉及经八路、文化路等相关15个街道办事处的建成区
24.4
秦岭路以东—五龙口以南—嵩山北路以西—棉纺路以北;西三环以东—建设路以南—秦岭路以西—颍河西路以北
22.7
中原区
除大学路办事处和五里堡办事处辖区之外
18.14
二七区
东风渠以东—新兴路以南—花园路以西—开元路以北;清华园路—开元路—花园路—英才街—连霍高速—天河路—三所铁路—清华园路
21.5
惠济区
管城区
12.22
一马路—钱塘路—南下街—二七路以东—西昌小区—商城路—东大街以南—城东路以西—城南路—德济路—东三马路以北;花寨路以东—南三环以南—郑新路以西—宇通路以北;中州大道—金岱路—文治路—河西北路—文德路—姚庄南路—金岱路—河西北路—南四环—京广铁路
郑州高新技术
开发区
14.5
科学大道以北—西四环以东
4.304
郑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
中州大道—机场高速以东—陇海铁路以南—经开第八大街以西—经南三路—第三大街以北
22.92
京珠高速以东—郑港十路以南—规划滨河西路以西—规划S102以北
郑东新区管委会
中州大道以东—东风渠以南—熊儿河路—通泰路以西—金水立交以北;中州大道以东—金水立交—金水东路以南—高铁线以西—永平路—白庄街以北
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
56
金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