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致人死亡两嫌犯获刑十余年

29.07.2014  09:57

  16年前,乐山市五通桥区新云乡发生一起邻里纠纷,致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当时,当地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但检察院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去年,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另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已死亡)。上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两嫌疑人分别领刑15年和13年。

  法院审理查明的资料显示,1997年元旦节,新云乡灯杆村村民荣立洪建新房时,因地界问题与邻居代碧超发生纠纷。荣立洪准备找村乡干部协调未果,返家途中遇到左平、赵兵和周小波,便请他们在代碧超再次阻止施工时帮忙打架。

  当天下午14时,荣立洪以乡干部来调解为由,让代碧超到建房工地解决纠纷。代碧超即与代碧高、代碧姚、宋桂华分别持铁棒等工具来到工地,发现左平等人并非乡干部因而相互争吵。随后,双方发生打斗。代碧高因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代碧姚损伤程度为重伤,代碧超受轻伤。而荣立洪等人逃离现场。事发后,警方迅速介入侦查。1997年1月3日,荣立洪被刑事拘留,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在逃。

  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警方向五通桥区检察院提请对荣立洪进行逮捕,但五通桥区检察院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1997年3月14日,荣立洪被取保候审。2003年3月31日,周小波被刑事拘留,五通桥区检察院同样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同年4月29日,周小波被取保候审。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五通桥区检察院了解到,当初对荣立洪不予逮捕的理由是不构成犯罪,对周小波不予逮捕的理由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10多年来,代碧超一直为此事奔走,一直没有结果。前年,侄女张惠君接过接力棒。

  2012年底,张惠君偶遇了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金福。听闻此事后,郭金福帮助张慧君写好了控告信,并交到了乐山市检察院。2013年1月30日荣立洪被捕。同年3月12日,周小波被捕。而在几年之前,犯罪嫌疑人左平、赵兵已分别因疾病和交通意外死亡。2013年11月21日,乐山中院对荣立洪、周小波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判决,荣立洪被判处无期徒刑,周小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但原告和被告均向省高院提起上诉。法院审理期间,荣立洪委托亲属赔偿了受害人及家属17万元,得到谅解。7月8日,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荣立洪、周小波犯故意伤害罪,两人分别被判决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成都商报记者顾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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