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人贩直接处死不符法律 暴戾并非解决之道
本报记者 庄庆鸿《中国青年报》(2015年06月19日06版)
“我理解呼吁死刑者的愤怒,我也同意加码惩罚,遏止买卖市场,但不同意对拐卖孩子者一律死刑。死刑从来不是问题的根本解决方法。”当看到微信朋友圈被“呼吁人贩子一律死刑”刷屏后,“微博打拐”公益组织发起人邓飞说。
堵住拐卖儿童“黑洞”,是否仅靠严刑峻法的威慑?打击拐卖儿童的志愿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还应从其背后的社会根源、制度漏洞着手。
“草率的口号会掩盖深层的社会问题”
“首先,我认为,社会舆论对拐卖儿童表现出极大的痛心、愤怒,提升了对这一社会问题的重视,是很好的进步。由此形成的强烈呼吁,对政法部门从严从快打击拐卖儿童,也是正向的舆论督促。”邓飞说。
“但是我们必须提醒大家,这是犯了一个简单粗暴的错误。暴戾之气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千刀万剐、直接处死’这样草率的口号式行动,不符合法律精神,会掩饰背后深层次的问题。”
邓飞所在的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微博打拐”项目,已进行4年探索。“在4年打拐实践中,我们团队深刻了解:儿童拐卖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问题,它的背后是诸多的子问题。”
多名“微博打拐”公益组织志愿者分析,拐卖儿童犯罪屡禁不止、甚至常被曝光,是源于两方面:
一是有“黑色市场”:计划生育政策影响下,造成了一些“失独家庭”的悲剧。同时,当前城市人口不孕不育的问题也日益严重。在“养儿防老、无后为大”的民间思想影响下,想通过正常途径领养孩子的家庭不断增多。
“同时,滞后的民政管理机制,却还不能满足这一社会需求。这些家庭在寻求正常途径无果的情况之下,也就可能通过非法的途径去满足其愿望。这也是滋生当前拐卖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微博打拐”志愿者“仔仔”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二是有“黑色利益链”。“微博打拐”志愿者发现,买家拿钱就能获得被拐儿童违法上户口的“售后”服务。
拐卖儿童背后的户口“黑市”利益链
自2014年年初,公安部开展了一系列清查整顿买卖户口专项行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贩卖户籍的乱象。
志愿者“仔仔”长期协助公安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开展户口清理整顿。他认为,“这才是拐卖儿童难以杜绝的根源”。
2014年11月初,“仔仔”在“卧底”调查中发现,一个长期勾结公安内部人员的户口中介,在河南信阳淮滨县王家岗乡派出所内,只要花5万元,就可以办理户籍,卖给有来历不明的孩子的家庭,进而违法上户。
在志愿者取证后,经媒体报道,2014年12月12日,淮滨县纪委作出如下决定:给予淮滨县公安局分管户政工作的局党委副书记何晶行政警告处分;对淮滨县公安局王家岗派出所指导员胡光献和所长唐义杰予以免职,并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淮滨县公安局户政股股长符宏行政警告处分;按照程序对淮滨县公安局王家岗派出所直接责任民警张峰、刘丽薇和文职人员冯文彬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群众正常办理孩子入户,要备齐多个证件。但在这些人的眼里,办理一个户口,不需要任何证明证件,只要给钱,就可以根据你想要的名字、出生年月,按照要求办理出来。”“仔仔”说。
“对症下药,消除病灶,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大医治病于微。如果不去根治犯罪背后的原因,再严的刑罚也不能解决问题。当利润的诱惑大于刑罚的威慑力,依然会有人铤而走险。”邓飞说。
对此,“微博打拐”项目志愿者提出了四个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法律制度,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
对卫生部门及医院,“微博打拐”项目呼吁“建立全国完备、统一的新生儿档案系统,完整录入信息,加强新生儿出生证明管理”。“医院在开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同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责任人签字确认,除新生儿家长持有外,应同时在医院所属辖区公安机关及卫生部门留存副本备案,并由卫生部门录入新生儿档案系统。”
对公安部门,项目呼吁加强新生儿申报户口审查。“在录入新生儿户籍时,应在线查询核实新生儿身份信息是否属实,否则无法办理。若相关证明信息模糊,应进行DNA鉴定。”
二是政府和社会联动,提高民众的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与时俱进、结合实际,完善计生、民政部门的规章政策,落实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责任和监督机制。“明确各类违规办理户口的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谁办理、谁负责,终生追责,严禁户籍协管员办理户口。”
四是重视拐卖儿童背后的深层社会问题。“一方面,建议畅通收养儿童等民政程序渠道,另一方面,呼吁加大对养老机构、志愿者社区陪护、失独家庭关怀等社会福利事业的政府投入。
“在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上,从来没有一劳永逸的灵丹妙药,我们需要耐心、时间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不简单粗暴,不人云亦云,独立冷静,找到解决儿童拐卖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消除病灶,才能根本而有效地解决问题。”邓飞说。
本报北京6月18日电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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